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对比较报表及累计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4日12:00前将所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平台在线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涛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苟军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曹雪飞先生,公司独立董事王雪女士参与本次说明会。
1、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5日下午15:00-16:00登录中国证券网(),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高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4年11月14日12: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网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1-9月行业经营性数据披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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